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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华的法院
更新时间:2001/11/14 17:23:35  来源:天涯法网  作者:天涯法网  阅读573
    奢华的法院

王琳

  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成为全国注目的焦点,不过这次吸引人们目光的不再是将注射引入执行死刑的锐意改革,而是该院造价不菲的法院大楼——每晚黄金时段的央视大戏《大法官》的主要拍摄地就在这里。

  据主创人员介绍,出于真实性考虑,剧组就地取材,不仅多幕戏中由真法官友情出演,在拍摄场地上也多就地取景,绝少修饰和布置。这样,在建成之初就号称“今后二十年东南亚不落伍”的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大楼终于真实地呈现在观众的面前。尽管自己所在的城市里也有一座投资过亿的法院大楼,当年也曾在宣传画册上写下“十年内东南亚不落伍”的豪言,然而这一自豪的预言并没有应验,昆明中级法院不甘人后,早已大步跨到了前头。于是就有了我们每晚在戏里所看到的奢华。我唯愿相信我所看到的只是影视作品中的布景,而绝非真实。我也唯愿自己能象有的同志一样把这种奢华仅仅当作改革开放以来法院基础建设的日新月异(诚然,投巨资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展现我国现代人民法院的风采无可厚非),然而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我却不能不提出我的疑问:法院哪来的钱盖这么好的楼!

  按照分级管理、财权统一的原则,我国各级司法机关的经费(包括基建经费、人员经费、装备经费等)由同级政府供给。依此,各地人民法院的基建经费应该来自各地方政府财政的供给。显然,这个回答无法解释为何同级检察院与同级法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所现实存在的巨大落差。同为国家司法机关,同样吃的是“皇粮”,当地政府恐怕不会如此冠冕堂皇地厚此薄彼。那么,究竟法院哪来的钱盖了这么好的楼?

  昆明中院豪华大楼倒是有据可查的:4年前,云南省高院院长孙小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被撤销党内职务,其原委亦与这栋办公大楼有些干系。新华社曾对孙小虹在担任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隐匿诉讼费收入滥发奖金、福利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披露。其中1992年至1997年,根据孙小虹确定的原则,昆明中级法院共计隐瞒收入7743万元。1996年,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下文明确规定从当年起“不得用诉讼费发放奖金和用于个人福利”,昆明市中级法院却于1996、1997两年中,用诉讼费发放奖金和福利780余万元。尽管如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究竟挪用了多少“诉讼费用”投入到法院大楼的建设中我们仍不得而知,但在大楼的建设费用中,“自留粮”、“杂粮”占了绝大部分却已不容怀疑。

  与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大楼相比,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的奢华程度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坐座落于该市市中心繁华地带的法院办公大楼被市民们私下里称为“腐败大楼。整幢大楼造价1亿8000万人民币,是沈阳市最气派的大楼之一。如果你进入这座大楼的内部参观一下,就会觉得大楼外观的宏伟简直不值一提。大楼的地下是宽阔的停车场,底层则建有一个室内游泳池。而真正令人拍案惊奇的秘密在于院领导办公室内:每位院长的办公室都是一个套房,一间是办公区,一间是休息室,另一间则是装有桑拿浴设备的洗浴间。

  桑拿浴进了法院,成了该院2000年工作报告未获沈阳市人大会议通过的最好注脚。而该院三位院领导的被查处,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法院奢华背后的实质。在震惊中外的辽宁“慕马大案”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重灾区。前不久新华社的通稿中是这样叙述大楼内的三位主要领导的: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并将应由个人支付的巨额费用在该院账外账中报销,且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对其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生活腐化。

  原沈阳市政协副主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等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利用职权将本单位公款非法占为已有。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福全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本单位基建小金库中核销,为某取不正当利益,向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等人行贿,另有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生活腐化,长期包养情妇。

  作为那些热衷于奢华的法院大楼建设的法院领导们,如果您们看到了这篇小文及法院奢华背后的腐败,不知能否在您的心中敲响警钟;作为司法改革的领导者和策划者,如果您又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法院惊人的奢华,也许您会觉得该做些什么了,至少加强法院诉讼费用的管理上已已刻不容缓。

  200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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