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多拍的婚纱照该由谁埋单 |
更新时间:2003/11/20 20:21:24 来源: 作者:hpx401 阅读83次 |
影楼多拍的婚纱照该由谁埋单 现在很多的影楼多拍的婚纱照片由消费者埋单。那么,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下,影楼多拍的照片该由谁埋单呢? 先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影楼在与新人们拍婚纱照之前会拿出一张类似于合同的东西让消费者签字,其中有一项就是多拍的照片由消费者买回去。那么这项规定是否有效?按照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该条项属于格式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于影楼提供的合同中这一项明显是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系无效条款,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考察。按照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质量。拍摄、冲印的照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因此,影楼为了保证质量多拍的照片,是影楼为消费者提供保质保量的合同之内的义务,并不是消费者要求多拍的照片,理当由影楼埋单。因此,影楼的技术能保证照片的质量,何须多拍? 从民法通则关于肖像权的保护来看,消费者与影楼约定是拍照的张数,作为被拍的消费者又没有义务知道到底拍了多少张,而影楼擅自多拍照片,已经侵害公民的肖像权,如果没有营利目的的,照片应还给消费者,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应当赔偿损失。故从影楼多拍的照片来看,没有营利的要还给消费者,如有营利的,不仅要还给消费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从诚实信用的角度来看,现在的影楼多拍的照片可能存在着怕质量不好多拍几张,也可能存在着故意多拍几张,如果是后种情况,影楼已经违反经营者要诚实经营的原则,也要承担责任。 因此,无论如何,影楼多拍的照片应当由影楼自已埋单。全国正在开展“诚信”活动,那么我们的影楼业,你又如何? (龙湾法院 黄品旭 手机:1305789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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